关于编制2016年度新增资产(设备)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次数:997


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科学地编制新增资产(设备)配置预算。

  二、新增资产(设备)的申报范围:

  (一)一般资产类:办公设备、教学科研及教辅设备、软件(含教学及实验软件、管理软件)、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等。其中教学实验及教辅设备、软件类新增资产应向归口单位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由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后申报。

  (二)特定资产类:土地与房屋购建(含予以资本化的大型修缮)、公务购车、单价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各项目预算需求要有科学明细的内容说明、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三、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11时。

  四、报送地点: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B203室)

  联系人:范怡媛      联系电话:81977049


    附件:

    学校2016资产配置申报表.xls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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