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6

 

根据《关于收集上报2016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518日-2016620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湖北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武汉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合伙经营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人,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创业项目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团队;

(五)创业项目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较为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资助共分5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6年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二)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2016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五)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六)合伙经营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份证明。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为在校生的,向学校大学生创业辅导中心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学校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二)在武汉地区各类创业园、科技园、产业园、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园区内的申请人,向所在园区申报。各创业园区在商业计划书上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汇总统一报送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所在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三)其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所在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81973880

    箱:hbuejsjm@qq.com

    址:行政楼b103大学生创业辅导中心

 

 

                                                     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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