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疫情原因,部分学生在第一周仍处在中风险地区无法返校。鉴于湖北省荆门市、上海浦东新区已于9月3日降为低风险地区,现将本学期第二轮补考缓考安排在9月20日至9月26日(第四周)进行。
一、考试资格
各学院报送的因疫情第一周未能返校的具有补考、缓考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补考。未确认的不能参加补考。确认时间为9月7日8:00至9月12日23:00。具体名单及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考务安排
1.补考缓考的考试形式应与正考一致。正考为闭卷考试的,补考缓考也应为闭卷考试。
2.不需要考场的课程,学院能通知到学生的,由学院通知学生补考。学院无法通知到学生的,由教学秘书汇总教师联系方式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第二周在“考务管理—分散排考管理”中安排时间和地点,然后安排监考教师、生成考试名单。
三、考试纪律
1.考生凭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核对。
2.严禁替他人考试和找人替考。
3.考生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书籍、笔记本、笔记、草稿纸入场。不得将书包、雨伞等放在桌上或桌内。
4.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30分钟内不准交卷。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中途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5.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教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6.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试卷回收后,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有序退场。
7.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8.监考教师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及时清理考场。
9.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
10.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11.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应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在试卷袋封面考场记录中作出详细记载,并及时联系教务处。
12.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四、阅卷登分
1.开课学院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考试,严格阅卷。
2.9月26日(含)之前,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考试成绩。缓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补考成绩60分及以上均按60分录入,不及格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
附件1:补考缓考待确认学生.xlsx
附件2:补考缓考确认方法.pdf
教务处
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