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9浏览:937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院本科毕业生的精神风貌,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151号),现将开展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5.满足上述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1)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6.大学期间参军入伍、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3%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仔细阅读通知,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同学,并积极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附件二)的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一)并提交个人事迹证明材料。

2.请各班级于2022512日中午12:00前,将《湖北经济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一)、2022届毕业生个人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汇总后发送至2890587374@qq.com,并将《湖北经济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送交至体育馆105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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