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9-04-01浏览:10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我院共青团改革再出发,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激励引导培养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根据《关于评选2018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优秀项目的通知》要求,我院对2018年度“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进行评选。

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学院团委初审,决定授予体育经济Q1641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决定授予刘改改“五四红旗标兵”称号、张弘等4名同学“优秀团干部”称号、涂业婷等25名同学“优秀团员”称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1-43日,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请以实名及时向学院团委反映。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941

附名单:

先进团支部:体育经济Q1641

五四红旗标兵:刘改改

优秀团干部:张弘、王祯梦、邓晓阳、王紫颖

优秀团员:陈园、陈沙沙、宋晗槟、刘小月、涂业婷、王徽映、张欣洁、王云、陈自强、余江娥、梅星、龙成露、喻钦麟、时奥东、谭兵、姚祥锦、李丽丽、朱赤、吉祥、易刚、张建平、杨雷、魏子玲、谈灿、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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