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941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进一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现就做好校内该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1年度)将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30名大学生(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70%提供学业、社会实践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各学院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申请人为本科(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20-2021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2021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学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2022225日前)。各学院收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公告“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并启动本院工作安排。

(二)对象遴选202233日前)。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打印版)和成绩排名证明(二级学院出具说明);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三)推荐公示202238日前)。各学院于3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档申请材料提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校团委邮箱hbuetw@hbue.edu.cn。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在本校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终审确认2022315日前)。校团委汇总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材料后,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公示截图提交省希望办、省青基会,省希望办、省青基会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提交的待奖励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助发放。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集中发放仪式、银行直通车等形式发放奖励金,完成签领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积极宣传。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把申请对象审核关,让项目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加强跟踪,强化管理。要加强跟踪管理,引导受助学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推动实现从“受助——自助——助人”转变。要强化对受助学生的档案管理,确保资料清晰、有档可查。

 

                             校团委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222

附件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1年度)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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