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5553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竞赛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科生竞赛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本科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代表湖北经济学院参加竞赛取得名次且符合条件的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时间

2022121-20231130日,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标注日期为准

三、范围

2023年度AA+)类学科竞赛;B类专业技能类竞赛;C类素质拓展类专项竞赛。其中AA+)类学科竞赛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竞赛奖励办法》(附件1)中AA+)类学科竞赛目录申报;BC类竞赛目录以教务处发布的《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附件2)为参照标准,不在指南名单上的BC类竞赛由校团委、教务处和学工处联合审议后确定。

四、步骤

120231124日前,获奖团队负责人、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3)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一式两份)报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其所在学院(集体项目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220231129日前,各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报项目,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表(附件3)、获奖证书及湖北经济学院XX学院2023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档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院章后交校团委办公室;湖北经济学院XX学院2023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校团委邮箱hbuetw@hbue.edu.cn

3、校团委将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复核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材料,复核后提交学校审议。

五、注意事项

1、把握时间节点。各学院,申报团队、个人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接受补报。

2、严格规范填写。各学院学科竞赛奖励申报责任主体为学院团委,请学院团委务必按照表格规范填写要求收集、审核材料。若因学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材料不符合要求,延误或者错过奖励发放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3、明确申报主体。所获奖项需以“湖北经济学院”为参赛单位方可申报;2人及以下参与的项目原则认定为个人项目(赛事主办方有专门规定的除外),由1人申报;团队项目的有效申报人为该项目团队的团队负责人(证书上无队长标示的,按团队成员排序第一为准),团队其他成员申请无效。

4、材料真实有效。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网站公示等其余材料均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5、规范奖励标准。竞赛已发放奖励的,学校只发放应奖励额度的差额部分;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赛事或同一赛事的多个奖项,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只发放一次”的原则发放。年度内同一赛事的奖励金上限为20万元,未超过上限的,按竞赛奖励指导标准执行奖励,超过上限的,由该赛事校内主办(组织)单位确定奖励发放标准。


校团委  教务处  学工处

2023118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竞赛奖励办法》.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pdf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竞赛奖励申报表.xlsx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XX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竞赛奖励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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