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入学新生团籍核查与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9-09浏览次数:1150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及《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2023级新生(含普通本科、专升本、第二学位、研究生)开展新生团籍核查与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全校2023级新生(含普通本科、专升本、第二学位、研究生)新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入学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团组织报到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主要依托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由团员本人或原单位团组织发起转接(“申请转入组织”为所在新生班级团支部),各学院团组织在系统接收并分配到相应团支部,具体操作流程说明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附件1)。

3.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但开具有纸质介绍信的,应及时将原单位团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团组织,学院团组织接收将回执填写盖章后,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给原介绍信开具单位。

4.如学生持有团员证进行组织关系转接,需注意新生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有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团费收缴情况,并盖有转出团组织公章。接收学院团组织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的转入栏写明接收日期,加盖团委公章后交还给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5.以上三种组织关系转接形式可能并存,应按相应程序分别进行处理。如以上转接情况均没有的,不能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学院团组织应指导新生团员及时与原单位联系,按规范流程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新生团员档案审查

1.学院团组织应收取新生团员档案,并认真检查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团员档案应包括团员的团籍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团员考核材料、团员奖励和处分材料等。

2.团员档案中团籍材料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应有入团志愿书。缺失入团志愿书的必须回原入团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可以参考《团员基本情况证明(参考模板)》(附件2)。

3.新生团员档案整理齐全后,学院团组织应及时将团员档案与新生其它档案材料一起按学校规定及时交给学院保存。对于补办的团员档案(即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等补齐后再单独交学院存档。

三、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档案审查均符合规范的,应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以便后期利用信息化系统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

2.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无组织关系转接(线上或纸质介绍信)且无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认定团员身份。根据上级要求,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不办理转接手续或者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承认其保留团籍身份,不能参与团内评优评先。

3.对于2017年后发展入团但入团志愿书无发展编号的,或入团时年龄不满足要求的(根据团章第一条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4.请各学院团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团籍材料缺失的新生团员,尽快补齐所需材料。同时给广大新生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和帮助他们与原单位团组织取得联系,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材料补办工作,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5.各学院团委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指导新生辅导员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入这一重要关口。

6.各学院团组织2023级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依托智慧团建)工作,需在930日前完成,开具纸质档介绍信和持有团员证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需在107日前将团员信息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

7.在团籍核查完成后,各学院团组织应填写《XXX学院团委2023年入学学生团员信息表》(附件3,该表于1015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hbuetw@hbue.edu.cn

 附件.zip

校团委

2023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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