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湖北经济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523

各学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校党委、省学联批准,决定召开湖北经济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时代主题,深化改革创新,牢记服务宗旨,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贡献力量。

、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间:2020年1213日(周日)全天

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号报告厅

、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学校党委、省学联领导讲话;

(二)修订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和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学生代表168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8%。

列席代表若干,一般为各学院党委负责同志和专职团干。特邀代表为省学生联合会、学校党委和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其中,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20级占20%,2019级占40%,2018级占30%,2017级占10%。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5%。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学院为选举单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代会,通过民主程序产生。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学校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分别由5人组成,经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召开湖北经济学院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是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各学院要统一认识,聚焦工作目标,完成好各项规定任务。

)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召开湖北经济学院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

)广泛动员,规范选举。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吸引全体学生关心、关注此次会议。按照规范程序民主选举学生代表。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引导同学们为学校各项工作建言献策,同时接受广大同学的评议及监督。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0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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