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湖北经学院第九届体育运动会会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2浏览次数:17

各分团委、团总支:
    学校定于2012年11月1日举行第九届体育运动会田径比赛。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师生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经学校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征集湖北经济学院第九届体育运动会会标,征集工作由艺术学院分团委组织、统筹,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设计要求
    1.作品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运动元素,力求反映我校师生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和充满蓬勃朝气的校园生活。
    2.作品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会标应简洁明快、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3.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4.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LOGO基础部分:
    (1)“第九届运动会”会标黑白稿和彩色稿各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需要包含:应征人姓名、所属院系、班级、学号和联系电话、设计图的象征意义等。
    LOGO应用部分:
    LOGO的应用效果图,可任选1个应用设计:会旗、导示牌、工作证、秩序册封面等。
    三、稿件提交要求
    所有作品需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
    1.打印稿提交:所有设计内容应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A4幅面。
    2.电子稿提交:A4幅面JPEG格式提交终稿,精度不低于300DPI,并命名“第九届校运会会标征集XX(姓名)作品”。原始矢量制作文件请保留,中标方案将通知提交源文件(cdr8.0格式,文字转曲)。
    3.LOGO基础设计及应用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作品提交版式:参赛者可自由排版。
    四、评审方案
  1.运动会组委会将组织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品无效:
  ⑴ 提交的作品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⑵ 逾期上交;
  ⑶ 图案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
  ⑷ 设计方案经评审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获一等奖的作品将作为本届运动会的会标,并获取一定物质奖励。
    六、作品权属
    获奖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运动会组委会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和使用方式。
    七、征稿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1.征稿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4日下午5点,逾期不收。
    2.投稿方式:
    (1)可直接到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提交电子稿和打印稿。
    (2)电子稿可发到20889424@qq.com
    (3)评审结果公布:将于2012年10月30日在朝阳网发布。
    八、本次活动由湖北经济学院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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