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迎校庆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4浏览次数:35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了庆祝湖北经济学院成立10周年暨办学105周年,展现经院之美,营造良好的校园艺术氛围,同时丰富学生及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当代大学生艺术文化素养,校团委特举办2012年“美在经院”摄影大赛为广大师生提供展示自我、感恩母校的良好契机。

一、活动主题

摄青春之像,影经院之美

二、活动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和校职工

四、活动时间

㈠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4日—3月16日(周五)

㈡ 作品提交时间:2012年4月13日(周五)22:00之前

㈢ 作品评选时间:2012年4月14日—4月30日

㈣ 作品展出及颁奖仪式时间:2012年5月上旬

五、作品相关事项说明

㈠ 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不限,需注明作品意义

2.作品展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主题,视角新颖独特

3.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体为单位,须准备一张以上及以上作品参赛,照片统一为七寸冲印

4.参赛作品支持原创,不得抄袭,不可进行后期处理

㈡ 作品提交方式

1.作品电子档发送至hjsheying@126.com,照片统一交至社团联合会活动管理部,并注明作品相关说明,及附上作者姓名、院系班级及联系方式

2.本次活动作品投递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周五)22:00,参赛者请自留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㈢ 作品评审说明

⒈大赛评委

专业评委会由主办方邀请专业摄影老师及各大组织新闻部组成评审团;大众评委会在参展人员中产生

⒉大赛作品评比原则

⑴ 评委会将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递交的摄影作品进行独立的评判和表决,并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⑵ 展出期间,由大众评选出最佳创意奖、最受欢迎奖

⒊大赛获奖作品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除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及奖品外,还在校内展出一周。

六、奖项设置

㈠ 专业评奖

“经院灵魂之影”奖:1名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优秀奖:若干名

㈡ 大众评奖

特殊奖:最佳创意奖 1名 最受欢迎奖 1名

七、 活动相关联系人

周樱莹 13554185527(654327) 吴迪 13477054619(654664)

张旭龙 18771108513(618513) 丁可 15377506220

八、 对本规则及著作权产生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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