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71

各学院:

升国旗是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厚植学生爱国情怀、培养学生爱校热情的重要阵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升国旗仪式的思想引领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00

二、 地点

东大门升旗台

三、参加对象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骨干、学生代表等。

四、仪式流程

1.出旗;

2.升国旗、奏唱国歌;

3.国旗下讲话。

五、相关要求

1.参加升旗人员须提前15分钟集合完毕,700正式升国旗;

2.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携带院旗,并提前将国旗下讲话的电子稿发至1195754789@qq.com备案;升旗仪式主持人为各学院团委副书记,主讲人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主讲学院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3.国旗护卫队负责升国旗仪式流程(队长赵宇乐:13807221259);

4.升旗仪式应端庄严肃,参加人员应衣着整齐,姿态端正,不随意走动。

5.若遇雨雪天气,当日可暂停升旗一次,随下周其他学院参加升旗仪式。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2326

2023年上半年周一升旗仪式安排

时间

参加学院

时间

参加学院

213

经济与贸易学院

417

外国语学院

2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424

国际教育学院

227

金融学院

54

法学院

36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58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3

工商管理学院

515

信息工程学院

320

会计学院

522

财经高等研究院

327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529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43

低碳经济学院

65

艺术设计学院

410

信息管理学院

612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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