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团支部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提升新生团支书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十九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24日—11月18日
二、培训对象
2022级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1.各学院团委可自主或联合举办开展。
2.培训可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素质拓展、经验交流等方式。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各学院团委书记应将本次团校培训及时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具体录入路径:智慧团建-团干部管理-团干部培训。
2.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负责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培训活动。
3.培训班学员可随机分为团小组,每组选出一名团小组组长负责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心得收交等工作。
4.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应包含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基层团支部日常工作辅导、基层团支部建设与团干自我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志愿汇”的培训使用等。
(2)集中授课每课时45分钟,总学时不少于12学时。
(3)结业要求: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课程安排进行集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结业。
(4)各学院团委可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团支部代表作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进行2次小组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两次小组研讨主题分别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各学院团委书记至少参加1次研讨活动。
5.培训班须严格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培训、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不予结业并予以团纪处分。
6.各学院团委在培训结束后,推荐优秀学员至校团委组织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校团委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