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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湖北省属高校法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30 23:11       浏览次数:11

文章来源:法学院        编辑发布:陶慧

现场


校党委常委许传华致辞


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雪峰致辞


  本网讯(通讯员 张瑞)10月27日,新时代湖北省属高校法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在我校召开。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雪峰、湖北法官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袁正英、校党委常委许传华出席。来自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长江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省属高校1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议新时期法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大计。


  许传华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双升”战略以及“新财经”改革战略,并着重介绍了学校硕士生培养历程以及法学学科建设成效。他希望进一步加强与省属兄弟院校之间的协作,力争在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硕士生导师队伍、加强学生竞赛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深度的、有成效的合作。


  王雪锋指出,省法学会将逐步从课题立项、期刊建设、专家库遴选等方面加大对省属高校法学院的支持,希望各省属高校法学院提高认识并加强交流,力争在法律专业硕士培养方面走出一条实践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袁正英介绍了省法官进修学院开展的工作,指出新时期法律专业硕士培养要更加注重理论与实务的互动,要更加积极参与到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真正将人才培养与司法职业化改革紧密结合。


  湖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邹爱华指出,法律专业硕士培养要重点关注培养方向凝聚、师资队伍建设、实务训练、学生竞赛以及毕业论文五大方面,要在制度允许范围内更大力度吸纳公、检、法实务专家参与教学、实训及论文写作。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金明浩指出,法律专业硕士毕业论文选题要强化实践导向,遵循现行学术规范;同时,不断深化校外导师聘用机制改革,持续强化对校外导师的吸引力。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唐飞指出,在法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方面,法学与非法学应体现差异性;在毕业论文质量管控方面,要更加注重选题与开题,指导教师要将工作中心向前移。武汉科技大学法硕中心主任周琳指出,要适当改革导师人才引进机制,确保导师队伍的动态稳定。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黄利红指出,法律专业硕士培养要注重产教融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毕业论文质量把控方面,可考虑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联系校外盲审。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文革指出,要结合教指委考评要求以及本校、本地区特色而凝聚培养方向;可考虑与知名院校退休专家合作,寻求其在学生培养、青年教师辅导等方面给与帮助。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院长助理王小丹指出,可考虑将横向项目与法律专业硕士培养相融合,积极推动法律专硕参与地方立法;加大对学生参与专业竞赛的扶持力度,鼓励学生参与省级以上竞赛活动。


  法学院院长邱秋总结时指出,作为湖北省法治发展重要参与力量的省属高校法学院,始终与湖北省法治发展大业同呼吸、共命运。立足“教育资源大省”这一现实格局,省属高校法学院要想实现长远发展,既要扎根本省资源优势,更要加强横向协作。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将始终秉持开放办学、齐头并进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省属高校法学院之间联系,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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