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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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今年4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p://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类别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2.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2.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机构或单位申报)

4.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无年龄限制,个人申报)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仅面向40周岁以下个人申报)

各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见国家艺术基金相关申报指南

(htps://www.cnaf.cn/guide.html)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2.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请各单位和项目主体尽量提前申报提交。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提交以后不允许修改。

三、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于51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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