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考指令
1.湖北经济学院代码:42012
2.考点负责人:漆腊应
3.监考人员必须携带手表,核准时间,上午8:15(下午2:15)准时到监考试场对应的考场办公室报到,接受考点指示,认真阅读《监考员操作规程》。
4.发放、回收答题卡和试题册时应严格遵守《监考员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间、步骤。
5.上午9:00 ~ 11:20、下午3:00~5:20期间考生不得进场,也不得离场。
6.小心打开试卷袋,不得撕破备用封口舌头。
7.清理、保管好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册与封条,不得遗失。
8.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违纪舞弊,应收齐证据后,由一名监考教师将其带至本楼栋(J1-113,J2-112,J4-101)考场办公室接受处理。
9.严禁考生带走试题册和答题卡,如有发生立即追回。未追回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10.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理核对试卷、答题卡份数,回考场办公室封装试卷,切勿装错袋。
11.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在播放“听力考试”时段考场工作人员不要在考试区域使用手机。
12. “听力考试”时段发现收听效果不好,立即报告楼层巡视员或者考务管理人员。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分A、B卷,试卷为30份/袋(标准袋)。袋内包括: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共3部分。每袋均配有与试卷数量相等的答题卡1和答题卡2各一袋,红色密封条三张,仔细清点,不得遗失。若有缺少现象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考场办公室。
2.考试题目在试题册上,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3.监考员必须按规定及《四(六)级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实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考场办公室。如发现考生考试违规或作弊,除在《四(六)级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试卷袋和答题卡上作记录外,还必须当场收集好证据、带考生到考场办公室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生违规认定单》,并交考场负责人,由考场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违纪、作弊证据及《报告单》存根保存在考点办公室备查。
4.试卷袋面上所列出的内容监考员应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齐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不得抽出,答题卡和试题册上缺考考生信息由监考员代填涂,并与其它考生的答题纸按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装袋。监考员不得将缺考考生的试卷擅自启用,也不允许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替换填错、填废的其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
5.监考员要提醒考生不得将试题册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如发现有考生带走时,必须立即追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不服从管理概不上交者,按违规论处。
6.监考员发现考生将答题卡的考生个人信息内容填涂错误时,应当众要求考生纠正,切忌用手在考生试卷上指点或暗示;如考生写错考号、姓名的应当众给予口头提醒,并责成更改;如考生违规,应如实将相关情况写入考场记录单;对考生选择题填涂质量(如填涂黑度不尽一致等)监考员不得示意,不得做任何评论。
7.试卷启封后,监考员发现有试卷或答题卡数量不足、漏印、破损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经考点主考请示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启用考点备用试卷,并由考点主考按规定填写启用备用试卷情况登记表。漏印、破损的试卷或答题卡考后要单独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8.考试中出现考生文具(黑色签字笔或铅笔)无法正常使用时,监考员应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并帮考生解决。考场监考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楼层协管员协助解决。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不得推迟考试结束时间。
9.监考员要注意保持考场的安静,观察播音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楼层协管员。
三、各院、系监考地点
我校本次全国大学英语4、6(3)级考试使用J1、J2、J4栋教学楼,各院系、各院系及有关单位监考地点安排详见12月14日教务处网页上发布的《2010年12月四、六(三)级分教学楼监考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请各位监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培训资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凡监考不认真、不细致、不规范导致出现考场大面积违纪违规事实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附:1.四级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