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30浏览次数:93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83098对全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院系应制定详细的期初教学检查方案,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保障:

1.各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2.教学用具配备情况;

3.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4.教师休息室条件配备情况(桌椅是否干净、开水供应情况等)。

(二)教学准备:

1.课程教材准备情况;

2.教学大纲撰写情况;

3.教案编写情况;

4.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

(三)教学秩序:

1.院(系)专业培养计划开出课程情况(包括理论课、实验课);

2.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

3.上课教室安排是否有冲突;

4.各课堂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院系院长(主任)为成员。工作组全面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系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院系院长(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的院系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秘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为主要成员。主要任务:一是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二是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各院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按学校总体要求安排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形式及时间,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听课评议活动、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4.各院系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向学校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5.教务处对各院系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等方式公布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 9月1前各院系安排教学检查工作,并于9月2前将教学检查安排表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 9月19月7开展院系自查工作;学校检查组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组织抽查。

3. 各院系于910前向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4. 学校于913920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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