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2011年双学位班招生通知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与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鄂经院办[2006]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对象、报名条件、报名具体程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法商学院,因第二学位不能与第一学位相同,故经济类学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在校在籍普通本科(不含专科起点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统计学第二学位;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3、进校后表现良好且没有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记载。
三、报名具体程序
1、填写《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3、统计与应用数学系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4、凭审查合格的申请表交费;
5、在教务网站或统计与应用数学系网站查询课表按时参加学习。
四、收费标准、报名时间及上课时间
1、按统计学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所开课程学分的合计,每生4500元(每学分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清全部学习费用)。
2、2009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2011年3月5日。报名地点:知行楼A-109统计应用数学系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81291511 联系人:范老师、盛老师。
3、2011年3月初起正式上课。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