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奖励管理,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根据鄂经院发【2011】71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做好2011年度教学类奖励工作,拟对2011年度教学类获奖情况进行登记,请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如实认真填报。
有关表须由各院系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各院系:
为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奖励管理,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根据鄂经院发【2011】71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做好2011年度教学类奖励工作,拟对2011年度教学类获奖情况进行登记,请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如实认真填报。
有关表须由各院系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