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对2010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转专业比例
2009级学生转出与转入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院系年级人数的3%。
2010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年级人数的10%,转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本年级人数的10%,各专业具体计划人数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学生意向确定公布。
三、报名条件
2009级、2010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的学生。
招生时录取分数享受特殊政策专业(如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等)以及专升本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
四、录取规则
1,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转出、转入院系院长(主任)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转出院系计划数,按照所申请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排名相同的按分数高低)确定学生转专业名单。
3、学生可以复查本人考试成绩。
五、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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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
七、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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