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与管理,加强对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监控和结果验收,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从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上中旬对项目进行评审,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省级品牌专业终期验收
品牌专业学校验收阶段采取预评估的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自评专家按照验收评估流程进行,终期验收经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后,由其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定。
所在单位 | 项目类型 | 项目 名称 | 级别 | 主持人 | 立项 年度 | 备注 |
会计学院 | 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 | 会计学 | 省级 | 李长爱 | 2006 | |
金融学院 | 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 | 金融学 | 省级 | 吴少新 | 2006 | 11月中旬 |
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课程院系于11月30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可对照省级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陈述建设情况,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三、满三年建设期校级精品课程及优质(特色)课程验收
(一) 检查方式
校级精品课程和优质(特色)课程提交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并分别填报《湖北经济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优质(特色)课程评估指标》(附件3,再由校内外专家评审。
校级精品课程、优质(特色)课程由专家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定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时间安排
四、评定结果
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发文并予以后续资助。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取消其“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及资助。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
附件1:满三年建设周期省级精品课程名单
附件2:2011度校级精品课程、优质(特色)课程终期验收统计表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