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13浏览次数:120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0543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鄂经院发〔201128号),学校于近期组织了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工作,2011年共有16个院系推荐32项成果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校内外专家评审、校教学委员会审定,评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10天(自公布之日起)。

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该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书面材料请在公示期内送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办公楼A-304, 电话:81973712,联系人:李爱辉)

 

附件: 2011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名单

 

湖北经济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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