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做好201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结题工作,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9]2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06]5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2010年10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教务处(高教所)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教学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2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2009年10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学校审核:学校签署结题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评价等。
3.专家审核: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于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2)评审专家提问与质询;
(3)评审专家查阅相关材料;
(4)结题评审组确定评审意见。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5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
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结题范围
2010年1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程序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以下简称“立项课题”)实行结题评审制度。立项课题经过结题评审合格后,方准予结题。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由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负责组织进行。
2.课题负责人在完成研究工作后,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将《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等送高教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buegjs@126.com,经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教所)审核后,报送省规划办(省规划办电子邮箱:guxiang123@sohu.com)。
3.省规划办负责课题申请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课题由省规划办分工主管人员和课题负责人双方协商结题评审的方式、时间、地点。
4.立项课题的评审方式分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一般评审三种。
5.申请课题评审,需交纳课题管理费和评审费,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评审场租费、会议评审的专家食宿费或通讯评审的邮寄费等支出项目。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5份);
2.主件: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一式3份);
3.附件: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等(一式3份)。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要按项目(课题)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课题)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高教所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表》。项目(课题)执行期满,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申请项目(课题)结题。
(二)《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评审表》所列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评审表》;认真撰写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三)提交的《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评审表》等结题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或成果评审表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四)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高教所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五)请各院系检查本单位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结题。
(六)提交时间、地点
1.请各院系于
2.请各院系于
3.《申请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等均用A4纸打印,并报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申请结题汇总表》等可在教务处(高教所)网站“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处下载。
4.教务处(高教所):行政办公楼三楼A-304室,联系人:李爱辉,电话:81973712,邮箱:hbuegjs@126.com。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教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