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19浏览次数:349

各院()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10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以下简称清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毕业前清考资格审核

1.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毕业生清理补考名单,对照各学期学生处分信息表,学业成绩表等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汇总表见附件一)报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务处汇总后公布具备清理补考资格的学生名单。

2.凡因以前有不及格课程未参加补考、无故缺考、考试舞弊的学生,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填写《清考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经院(系)复查后集中报教务处审定,方具备清理考试资格。清理考试期间须持《清考申请表》参加考试。教务处集中办理时间:56(星期四)下午。

   二、清考组织

   学生所在院(系)于421前按课程汇总清考学生名单,一份送辅导员(班主任),一份送课程所在院(系)。课程所在院(系)于426前按专业汇总清考学生名单,42630日完成命题制卷、考场安排等工作;课程所在院(系)于54前将按课程汇总的清考考生名单和考场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57网上公布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办理清考有关手续。

   三、考试时间

1.清考时间定在51014日(教学周第十一周周一到周五)。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开课院系 考试时间

外国语学院 5101-11

统计与应用数学系 5111-8节、5141-4

计算机学院、体育系 5145-8

社会科学系 5135-8

新闻学院 5123-4

各院系专业课考试避开以上时段。

2. 参加清考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本次清考为2010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唯一的一次补考机会,逾期学校不再组织补考,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直接作结业生处理。请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

 四、阅卷与登分

   所有清考的课程须在考后3天完成阅卷、建档等工作,清考成绩在考后一周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发布,以便清考学生及时了解成绩。

清考工作结束后,各院(系)于518日前将本次清考工作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量统计报教务处。

  五、考试违规处理及其他工作

1.为严肃考风考纪,各院(系)在考前应对学生认真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要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加强监考巡视工作,严格考场管理。凡考试舞弊者,将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及阅卷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81973792,81973934,举报信箱:kfsuo@126.com

2.各院系要严格阅卷评分工作环节,各小题注明得分点,杜绝送人情分现象,严禁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各教研室应安排专人对补考阅卷情况进行复核。

   六、2010届专科毕业生清理考试由管理技术学院教务部单独组织,按该学院通知要求办理。

    望相互转告。

                                           处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学生名单汇总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毕业清理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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