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已下达。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在安排任课教师的同时组织课程所在系(教研室)集体认真研究选用教材,填报教材征订单。为规范教材使用,请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工作:
一、教材征订范围:
凡教学执行计划中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按行政班级集中征订。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代“★”符号的课程)和与专业特别相关的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课程班集中征订。
二、教材选用要求
1、选用教材要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教学和实验、实训上的适用性。
2、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应首先选用国家规
划教材及省部委推荐的优秀教材,以及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
3、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更新与调整,尽可能选用新出版教材。所选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三年(2008年后)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4、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应分别使用不同层次的教材,不能替代混合使用。选用教材前先应组织各班级学生核对应开课程,避免重开课程和重订教材。
5、能反映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并严格按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执行,由教材科统一印制。自编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并报校教学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未获批准的自编教材与讲义以及各种教学资料不得征订选用。
6、选用的教材一般应配有思考题和练习题,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实验资料以及学生必用教学用品应一并申报,集中采购、统一发放。
7、与教材相配套必须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应为公开出版物,并与选用教材内容相一致。
8、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时必须审核材料价格,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凡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材科审定。
9、凡在培养方案中列入双语教学的课程,应使用外文版教材,不得使用影印和非正式出版教材及资料。
10、认真填报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教师用书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的原则上不再发放教师用书)、是否为自编、参编教材等数据信息。
三、 材征订程序与时间:
1、院(系、部)到教务信息网下载湖北经济学院教材(本科)
征订单,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
2、按征订单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
3、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要改的,由开课院(系、部)填教材变更申请,经院(系、部)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此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及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情况。
4、本科教材征订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需于
教务处教材科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