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1浏览次数:154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时间安排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通过业务比武、教学竞赛的形式,为广大青年教师提供一个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平台,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教学能力和水平。

本次活动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历时2个月。20111024日至20111216日为预赛阶段,20111222日举行决赛。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参赛对象为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8年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所有专任教师。进入决赛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3、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科学合理地组织课堂教学;

4、教学思想先进,合理利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风格及教学特点鲜明。

各教学院(系)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课程教学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更加详细可行的参赛细则。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组委会,讨论并颁布竞赛活动的各项规则,遴选评委会成员,全面领导本次竞赛活动。

主任:  漆腊应

副主任:郭奉元

成员:  高洁  周茂荣  朱薪蓉  蔡红英  刘国武  彭代武

李长爱  王远坤  陈向军  李振华  桂胜  蒋国银  孙云莲

陈义  张军  邓俊  兰自力  李卫星  聂春田  杨进  王全意

2、各院(系)成立竞赛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院(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本院(系)的预赛工作。

3、教务处负责预赛阶段的协调事务和决赛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预赛的组织与实施

预赛由18个教学单位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实施。

1、各院(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适合本单位课程教学特点的竞赛实施细则,报组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2、动员符合条件的所有青年教师积极参赛。10241210,各院(系)按照实施细则确定的竞赛形式、评分细则和时间安排组织本单位的预赛活动。预赛既可随堂以公开课形式举行,又可结合教研活动,将听课、评课、评审合而为一,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3、各院(系)按出线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16报教务处。

五、决赛的组织与实施

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集中举行。

1、决赛时间:20111222下午。

2、结合我校院系设置情况,按照学科交叉、大小兼顾的原则,分四个组别同时进行决赛,现场评选出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8人。

3、决赛以集中组织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授课时间统一为30分钟(其中:说课5-8分钟,讲课22-25分钟),授课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不按时到场抽签者,取消决赛资格。说课要点:①所授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②所授章(节)的教学目的与要求;③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方法和特点等。

4、决赛分组与评委会成员产生办法、成员人选及工作程序由教务处拟定,报组委会批准后确定,赛前公布。

5、决赛期间,各院(系)领导要全体亲自到场,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按组别就座,现场观摩。

6、决赛其它未尽事宜请查阅当天发放的《决赛指南》。

7、表彰奖励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教 务 处

                                              2011.10.20


附件:

 

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院系代码

参赛单位名称

决赛名额(人)

01

经济学系

1

02

国际贸易学院

1

03

金融学院

1

04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1

05

工商管理学院

1

06

会计学院

1

07

物流与管理工程学院

1

08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1

09

法学系

1

10

社会科学系

1

11

艺术学院

1

12

新闻传播学系

1

13

外国语学院

2

14

统计与应用数学系

2

15

信息管理学院

1

16

电子工程系

1

17

体育系

1

18

管理技术学院

1

 

  

2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