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评价改革试点学院院级教学督导选聘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8-08浏览次数:10



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完善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学校正开展教师教学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改革经前期调研,选定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为试点学院2023-2024-1学期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院级教学督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聘任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严守职业道德;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从事高等教育一线教学不少于五年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至少两学期评教成绩居于学院前50%;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聘任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试点学院课程总量及师生总量测算,本次征集外国语学院院级教学督导6人,信息工程学院院级教学督导9人。学院原有院级督导可以继续担任,信息一并报送。

三、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负责协助学校和教学管理部门对学院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听课巡课教研活动、教学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教师教学评价改革试点期间,学院督导每周应完成不少于4课时听课任务,并通过听课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支持保障

五、学校有关部门及试点学院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工作,为督导工作提供条件。试点期间,试点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实行津贴制,聘期内津贴比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发放

六、工作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下载填写《学院教学督导信息表,电子版于2023年8月18日前发教务处李新煜汇总。

 

 

教务处        

2023年88   




附表:院级教学督导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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