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校台湾学生助学金的公示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444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5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资助每生每年3000元人民币的助学金。

   通过自主申请、院系核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处共同评审后,助学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日至5日,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述、投诉或举报,请致电027-81973927。

附件.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