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主编许明月教授来我院开展讲座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1-16浏览次数:1260

 

许明月教授做“法学研究的转型与法学期刊论文取舍的基本考量”主题讲座

  

刘大洪书记致辞

  

  

  讲座现场

  

(通讯员:任海伦)20181116日上午十点,法学院会议室开展“法学研究的转型与法学期刊论文取舍的基本考量”的讲座,该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许明月教授主讲,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大洪、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张晓京、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嵇雷、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师代表及联合培养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博士生代表出席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主持。

讲座首先由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大洪教授致辞。他对许明月教授莅临本院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本次讲座主要围绕着法学研究的转型问题与法学期刊论文的取舍考量两个话题展开。许教授首先提出目前的法学界正面临着研究转型的问题,法学研究要适应社会的发展,为法学建设做出贡献。2012年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大框架已基本形成,社会发展也逐渐产生出新的问题,法学研究理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回应。目前法学研究转型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从基础法学研究向问题导向研究的转变;二、从外向型研究向内向型研究的转变;三、从立法论研究向立法论与解释论并重研究的转变;四、从单学科研究向多学科交叉研究的转变;五、从规范研究向实证研究的转变。其次在谈论到法学期刊论文的取舍基本考量问题上时,许教授根据自身经验给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在做学术论文时要注意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尽量选择社会热点问题,避免敏感问题讨论。同时要注重自身的学术声誉,切勿一稿多投,勿抄袭。法学期刊在选取论文时更关注的是论文本身的质量,避免出现一些教材型的论文及报道类的论文出现,此外还会考虑到论文影响因子的问题,文章所涉及的学科领域,选题的大小,学术性及专业性等。

许明月教授介绍完后,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代表及硕士生、博士生代表均提出相应的问题,许教授一一进行了详尽的解答。最后,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大洪教授进行了总结陈词,刘大洪教授提出本次的讲座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大家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困惑与迷茫,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面对当下法学研究的转型,学者们要适应新的形势,主动去转化探索新的研究方向,并针对性的根据法学期刊对论文选取的一些考量做出相应的改动,使法学研究的论文都能登上优秀的期刊,从而发挥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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