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3807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校本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教育统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之年,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总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法依规完成好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为推动学校高成长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2.扎实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以《规定》为依据,按照分工,认真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填报报表中各项数据。部门统计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的所有数据负全责;部门统计员负责本年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统计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准确、高效完成统计任务。

3.规范统计台账。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建立上报数据统计台账,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真实精确。各部门上报的所有数据均要提交与其对应的详实的统计台账,以便随后进行数据核查。学校电子数据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二、任务安排

1.请各有关部门在学校统计QQ群或登陆发展规划处网站,在【工作动态】栏—《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下载《2021年教育综合统计填报附件》,附件含《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单》、教育综合统计调查报表(EXCEL样表)、教育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标体系及填报说明)、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统计管理规定等文件资料,确认部门的填报数据范畴,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所要填报的数据指标解释,明确统计工作的职责任务。

2.各部门统计员在解读相关数据的统计指标内涵时存在疑异的,要及时与发展规划处沟通、交流,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统计范畴或篡改指标内涵,确保统计数据合法合规。

3.各部门按照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单完成报表填报工作,做好统计台账,所有报表和对应的统计台账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进行数据汇总和核查。纸质版须经部门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统计员)签字确认并盖部门公章后报行政楼51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fzghc@hbue.edu.cn。提交时间:(1)资产处报表须1018日下午16:00前提交其他部门报表须1013日下午16:00前提交。(2)各部门统计台账,可延后至1030日提交。

4.请各部门务必保证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务必按时提交填报数据,务必留存与填报数据对应的统计台账。发展规划处将于1022日汇总全部数据,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后,形成汇报材料,提交常委会审定后报出。

三、有关说明

1.《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由原来的《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全国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四套统计调查制度整合为一,同步修订完善了部分调查表表式、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对表号进行了重新划分。新的表号共分为四段:

第一段为调查表属性,分为教基(基表)和教综(总表);

第二段为调查表内容,分为10类:1学校基本情况、2班额班数情况、3学生情况、4教职工情况、5办学条件情况、6其他情况、7县省级基表、8统计台账、9季报、A基本建设投资;

第三段为教育层级,分为4类:0综合、1基础教育、2职业教育、3高等教育;

第四段为顺序号,同调查表目录保持一致。

原来的高基表名称已经全部改变,指标解释也有所区别,各部门务必对照任务分解单和填报说明做好数据统计。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季报。

年报调查时间:1)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1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2)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即从上年91日至本年8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

季报调查时期第一季度为本年11日至331日,报送时间412日前;第二季度调查时期为41日至630日,报送时间712日前;第四季度为101日至1231日,报送时间次年112日前。第三季度数据同年报数据。季报涉及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报送前我们会单独另行通知。

3.《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调查时期为上年度11-1231日,由基建处具体组织实施,报送时间为次年330日。本表资金类型数据保留一位小时,面积类型数据保留整数。

4.其他关于本次报表修订情况说明请详见附件4

联系电话:81973784      邮箱:fzghc@hbue.edu.cn

联系人:熊俊峰  刘足云     联络QQ群:34961206


2021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附件包.rar



发展规划处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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