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161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实验教学规律,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培育高水平实验教学成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有力支撑,实验教学中心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二、立项数量

2019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每学院(中心)至少申报1项,择优立项。

三、立项范围

项目以实验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我省特别是我校实验教学及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项目申请人在选题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拟项目名称申报。经商议决定2019年实验教学研究项目为以下六项:

1、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

2、探索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构建及其教学模式的设计。

3、探索“互联网+”时代实验教学管理体制及实验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的研究。

4、有关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的研究,包括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团队组建、实验教材建设、实验教学软件开发等。

5、探索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

6、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机制,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研究。

四、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应为本校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其项目组成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项目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的申报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五)往年已批准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立项且研究工作尚未结束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实验教学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三)实验教学中心对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交教务处(高教所)。

(四)教务处(高教所)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聘请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委员会终审。经校教学委员会终审通过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并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学院将材料排序汇总后,于2019年5月28日将《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送交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管理部(实验楼①一楼111办公室,电话81975900,邮箱syjxglb@hbue.edu.cn)李老师、魏老师收。经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审核后于2018年5月28将材料统一报送高教所。

  

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5月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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