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发【2018】62号 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89






湖 北 经 济 学 院 文 件


鄂经院发〔201862




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校实验教学,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主任:张  莉   哈尔滨商业大学

委员:尤赤矶   武汉大学

张  洪   安徽大学

丛建   山东财经大学

秦海英   南开大学

饶光明   重庆工商大学

新武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          

2018921日        












湖北经济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8925日印发

1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