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会议安排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654

        (一)学校周会议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1.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党委综合性会议由校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书记)审批,行政综合性会议由校长办公会(或校长)审批;会议的组织和通知,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以部门名义召开的有学院、部门等中层副职干部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门工作会议,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报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并由提出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通知、协调,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二)各部门应提前制订会议计划,填写周会议报备表,报学校办公室汇总。学校办公室于每周五下午,将下周会议安排(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等信息)汇总,周一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中发布。未列入周会议安排的会议,非紧急情况不得临时动议召开。

(三)综合岗工作人员负责周会议安排汇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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