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学校决算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财务决算有关安排告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1.停止报销时点: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会计改革在2019年1月1日落地的要求和省财政厅停办国库支付系统开支业务的时点要求,学校最终报销时间为12月14日下午17:00)。之后停止各项结算支付工作,不对校内外报销,只收不支。
2.恢复报销时间:预计从2019年1月18日起(以省财政厅正式下达新一年度预算指标时间为准)恢复报账工作 。
二、落实年度预算收入任务分解情况
| | 2018年主要收入归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财政补助 | 有关职能处室 | |
2 | 全日制学杂费 | 学工处、研究生处、各院系 | |
3 | 继续教育学院学杂费及管理费 | 继续教育学院 | |
4 | 出租出借收入 | 资产处 | 国有资产收益 |
5 | 投资收益 | 资产处(书刊发行站) | |
6 | 科研课题经费 | 科研处、财务处 | 负责科研考核;督促项目人跟踪到帐立项情况。在财务网上办理认领、向科研处报送预算等。 |
7 | 二级单位创收收入 | 各相关部门 | |
8 | 独立核算单位上缴收入 | 法商学院、书刊发行站、亿优公司、后勤集团、交通中心 | |
9 | 收回学校代发的工资和社保等 | 人事处、各相关单位 | |
三、学校决算工作重要提示
(一)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有关规定,一般不得进行资金结转,因执行不力涉及财政资金被收回的将由具体执行单位负责。
各单位要重视时间节点,事先预测好立项、采购、合同、审计环节时间节点,务必及时在财政系统关闭前完成支付。否则因无法在本年底前办结会造成违约或次年无指标支付。
(二)各单位协调配合、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支付。涉及中央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基建维修、购置类等专项资金执行或政府采购支付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推进项目落地,负责采购、审计、合同、验收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高效提供服务,协助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对重大项目执行不力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实行责任倒查。
(三)重视资产清理核对工作
根据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财务处、资产处共同对学校资产进行对帐,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根据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将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将分为教育、科研、行政、后勤等类别进行管理和作折旧处理);清查核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库存商品等资产,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信息,请大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借款人不得长期占用国有资金,要及时办理资金还款
1.借款查询。财务处已经多次下达催款通知,仍有部分欠款未结。请借款人在“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个人往来款”查询借款情况(也可向财务处会计人员索取自己借款情况)。
2.及时还清。请大家务必于报销截止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还款或报销手续。否则无特殊原因的视为占用公款,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2019年国家政府会计改革要求,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核销个人借款,学校已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请大家重视,后续政策将适时发布或单独通知。
(五)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准确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各单位对本年预算中安排的经费(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学校安排资金)均需在本年规范列支。
涉及政府采购、签订合同事项的,要及时联系采招办、审计处按规定及时完善手续、尽快办结,否则可能无法结转、次年无预算指标支付。
公务卡刷卡的金额等信息须与报销事项一致。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根据事业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归纳清理,及时结清。严禁各单位对未执行资金在年终内部支解、突击花钱或套取资金。严禁超出标准开支,不得报销与个人消费有关的费用。
一经发现将拒付,涉及过频或重大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直至按违纪严肃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最近学校内网发布了关于财经纪律的几点内容重申,请大家进一步学习并照此办理。
五、有关事项
各独立核算单位要尽早启动决算工作,及时安排好决算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单位依此自主安排。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A206,咨询电话: 73716)。
财务处全体人员竭诚为您服务,请理解配合。
学校办公室 财务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