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项目单位:
根据省政府预算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对学科、教学、科研和人才引进部分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学科方向建设、专业建设、学科科研平台和人才引进(柔性)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范围表》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学校财务处统筹安排,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等职能管理部门分别归口组织。各项目执行单位填报《资金使用绩效表》(见附件2)后,报送相应归口职能部门。归口职能部门收集和分析后,集中报评价专家组进行评价。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等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价结果。
三、结果应用
按照省财政厅绩效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等要求,专家组出具的绩效评价结果,与2019年度相关项目预算挂钩。对绩效不明显或无绩效的,或不提交《资金使用绩效表》的项目,按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在安排2019年预算时分别采取取消项目、调减资金、逐步退出等方式处理。
四、时限要求
1.职能部门归集和分析时限。2018年10月15日前,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等归口职能部门将各自负责的《资金使用绩效表》收齐并初步分析。
2.专家组评价时限。2018年10月17日前,上述相关职能部门将《资金使用绩效表》交专家组办公点(财务处A203,邹老师,73932)。
湖北经济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