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与解释说明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630

各相关职能部门:

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之后,工会对代表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和受理,于4月下旬和5月上旬已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代表提案进行了复审立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归口确认。519日,党委常委会听取了工会关于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与解释说明工作安排的专题汇报,要求工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承办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正式立案的教代会提案(见附件1),请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在《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中如实反映落实情况。立案后的《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将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对于不予立案的提案(见附件2)作为教代会一般意见和建议办理,相关的原《提案表》也将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二、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见附件3),按照鄂经院党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落实承办事项,敢担当,真作为,切实研究解决问题。其中,由校领导挂牌督办的提案、意见和建议(表中标注*)要重点研究办理,凸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效应。

三、由本部门独立办理的提案、意见和建议,请研究后独立办理和回复。对于涉及到多部门办理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由牵头部门负责回复。

四、对不予立案的提案和代表意见建议要认真填写《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回复表》(见附件4)。所有回复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提交工会。对于在11月底之前能落实的事项,在落实后即可填写《回复表》,说明落实结果;在11月底之前还不能落实的事项,也必须在11月底之前回复,在回复中必须说明延迟落实的时间和原由;对于因政策原因或受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落实而需要解释说明的,在研究之后即可填写《回复表》。对于不予立案的提案,在回复中还必须详细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填写后的《提案表》和《回复表》的电子文档提交工会(工会邮箱:jingyuangonghui@hbue.edu.cn),由工会以回复信的方式传送到教代会代表的校内电子邮箱,并通知代表查收。

  

附件1:三届四次提案立案安排表

附件2:三届四次提案不立案安排表

附件3: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安排表

附件4:代表意见回复表  

(附件请在学校信息门户校内公告下载)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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