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学校公务车辆接待票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次数:656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往来公务车辆通行,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15]1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湖北经济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

公务车辆接待票的使用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适用于各二级单位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工作 ,业务往来单位来校考察调研、学术交流等小型公务活动。

校内各二级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可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申请表》(见附件),报保卫处核定后领用。公务车辆接待票的使用为一事一申报、一车一票、当天有效,每张接待票只能免费停放一天,超出时间须按门禁系统计费缴纳停车服务费。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申请表.doc

  

保 卫 处    

O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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