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园媒体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何建生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1405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更好地发挥校园媒体在立德树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校园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媒体管理办法》,学校将对校园媒体开展年度(202210-20239月)审核备案工作。审核内容包括:

1.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视频号、官方头条号、官方APP等;

2.报纸、杂志、校内印刷品、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固定展板等;

3.工作微信群号、工作QQ群号、工作QQ空间号等;

4.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微信、微博、视频号、头条号、QQ空间号等。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核备案工作,并于102717:00前将审核备案结果报送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主管主办的校园媒体,各主管单位按要求将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审核(见附件1、附件2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所辖学生班级、学生社团、教研室、研究平台等主办的校园媒体以及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各类媒体账号,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见附件3

研工部、学工部、校团委负责审核所辖各类学生组织主办的校园媒体,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见附件3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1973780

 


 

                        党委宣传部

                         2023108


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媒体审核登记表(附件1).doc

湖北经济学院报纸、杂志、电子显示屏、橱窗、广播台审核登记表(附件2).doc

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媒体审核备案登记表(附件3).doc


返回原图
/

 

Baidu
map